五、經濟性研究:
1、
10年發電成本估算:(總投入-運營收入)/10年發電量 =(5160-1022)萬元/32556萬度=0.127元/度電。詳述如下:
1.1
固定資產總投入合計:【4110萬元】。其中:
1.1.1
發電設備投入:裝機容量10臺發電機組共投入11臺,其中1臺為保養時維修替換備用設備,單臺造價估計約250萬元。則合計共投入約:11×250萬元/臺=2750萬元。
1.1.2
配套設施合計投入:約1360萬元。其中包括:
*
陸上機房100平米建筑設施投入約50萬元;
*
海水淡化設備一套投入約60萬元;
*
輸電配套主海纜4000米投入約為1000萬元;
*
制氫設備投入約250萬元;(注:儲氣罐利用5個浮體)
*
合計投入約:50+60+1000+250=1360萬元。
1.1.3
固定資產總投入約:4.1.1+4.1.2=2750+1360=4110萬元。
1.2
維護和運行投入:10年費用合計小于1050萬元。其中:
1.2.1
維護費:無故障運行檢修期為2年,每臺共檢修5次,每次約10萬元。11臺共檢修55次,合計:10萬元/次×5次/臺×11臺=550萬元;
1.2.2
運轉人工費、管理費、雜費等(4人)10年合計小于500萬元。
1.2.3
合計:4.2.1+4.2.2=550+500=1050萬元。
1.3
10年合計凈投入計算:(4.1)固定資產總投入+(4.2)維護和運行費=4110+1050=5160萬元。
1.4
10年合計運營收入計算:約1022萬元。
1.4.1
副產品(淡水和液氫等)計算產值,10年保守估計“增值部分”約200萬元。
1.4.2
設備殘值:固定資產投入4110萬元,折舊期10年,殘值約20%,合計約822萬元。
其中包括:報廢11臺發電機組和配套設施的可用和不可用部分。
合計:4.5.1+4.5.2=822+200=1022萬元。
1.5
10臺10年發電量計算:10年×3768KW×360天/年×24小時/天=32556萬度。
1.6
每度電成本計算約:(4.3)凈投入-(4.4)運營收入/(4.5)10年發電量 =(5160-1022)萬元/32556萬度=0.127元/度電。
2、
出售電的價格:,暫定為成本產值的100%(4338萬元),那么內網銷售價格則在0.254元/度電。
內網銷售價格和進入國家電網的出售價格相同,應該在0.254元/度電以內較合理。理由有三點:
2.1
由于海浪發電功率極不穩定,需要將不平穩的交流或直流電轉化為穩定的直流電或者交流電,那么就需要功率較大的“逆變器、蓄電池組、50HZ調頻、升壓裝置”等配套設備,這些配套設備費用較高。
2.2
在可行性研究計算每度電成本時,雖然取值盡量“保守”防止“虛報”,但是難免可能有一些偏低或遺漏,以及會發生不可預見的未知費用。
2.3
再加上稅費、宣傳費用和準備了充足的提留款等因素。
2.4
結論:這里還沒考慮“政策補貼”,所以這個估算結果應該極為寬松,這可是實實在在的費用啊!